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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玉龙英才”工程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6/4 16:45:46

按照《赤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五批“玉龙英才”工程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一)“玉龙英才”工程个人

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全市各类创新主体在发达地区设立的研发中心、科创飞地,在市内开展科研和成果转化的全职聘用人员;每年在赤峰市工作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员。

(二)“玉龙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人才团队重点围绕“十大行动”,以“人才+项目+团队”为主要培养方式,坚持重大项目、技术、资本与人才紧密结合,符合我市高质量发展方向,依托企事业单位的研发项目或科技成果(已经通过立项或评审)设立。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只能受聘于一个申报团队。已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含“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个人或团队带头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赤峰市“玉龙英才”个人或团队带头人称号及市级以上人才项目支持人员不予推荐。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在一线从事具体业务工作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推荐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

申报个人及团队要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学风正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个人及团队带头人应在各自领域做出显著成绩,起到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一)“玉龙英才”工程个人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在近5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工作实绩居于全国全区全市前列或领先水平,或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或自治区、市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2. 在科研试验、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中大型企业技术改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效,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或技术发展成就,培养潜力较大,有志在一线潜心研究、开拓进取,扎根赤峰创新创造创业;

4. 长期在农牧业生产、矿业全产业链、生态环保、科教文卫、旅游、新业态等一线工作,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取得优异成绩,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业内所公认。

(二)“玉龙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1. 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一般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合作氛围良好。团队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0%,来自企业的人员不少于20%,40周岁及以下人员不少于20%。

2. 团队带头人应是在我市科研、教学、研发等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主持经历,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为同行所公认;或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法人、实际控制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 团队应拥有符合自治区“五大任务”和赤峰市“十大行动”所需的研究成果,一般应拥有知识产权并已落地转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4. 团队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团队依托的申报单位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人才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且有组建柔性研究机构或进行区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5. 团队带头人为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所在企业需在赤峰注册满2年,研究成果已进入产品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调在5%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人员在“玉龙英才”工程个人、团队两类中任选其一进行申报。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应认真进行综合评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形成申报推荐报告,连同公示材料、申报书(附件1、2)一式2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附件3、4)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刻录光盘)逐级报送至主管部门(附件5)审核。申报个人或团队的主管部门不在附件5之内的,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并分别胶印装订。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见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

(二)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党委(党组)研究通过后,提出推荐建议名单,将申报推荐报告、申报书(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4)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党政综合楼A762室)。

(三)初审初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才、团队推荐及部门职能职责情况确定初审牵头单位。初审牵头单位对申报个人和团队进行资格复审,对上报材料开展初审初评,分别形成个人和团队推荐排序,经党委(党组)研究通过后,将评审工作方案、评审过程相关材料及评审报告等装订成册,密封后报送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综合评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审名单开展联审,对联审通过的个人和团队分领域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五)公示公布。通过综合评审的“玉龙英才”工程个人和团队,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下发正式文件。

四、申报时间

个人及团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主管部门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市委组织部接收主管部门申报推荐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7日,逾期不再接收。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审核把关责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

(二)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电子文本,可在玉龙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本通知的链接中下载使用。

联系电话:0476—8838010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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