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权威发布|赤峰市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号令!

时间:2020/1/30 16:40:42




(第2号)


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及我市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达如下命令:

一、全面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形势下新型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赤党发电〔2020〕1号)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地到位。

二、各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对来自湖北和自湖北返赤人员开展深入细致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确保数据上报及时、排查人员准确。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要逐一登记造册,实施“一人一档”管理。

三、由各旗县区研究确定,关闭我市与周边地区的部分交通路口,最大限度防止新的疫情输入。要预留一部分路口,安排专人对出入人员检测体温并登记个人信息及去向。路口封闭和预留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指导有关企业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供暖、供气、粮油、蔬菜等日常生活类物资的调配供应,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需求。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新闻媒体要及时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

五、各旗县区要指导做好辖区内超市等正常营业的公共场所及其它重要部位的消毒消杀工作。

六、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服务、经营场所。

七、各旗县区要及时清运居民生活类垃圾,并对垃圾点进行消毒消杀,坚决防止发生第二次污染。同时,要做好环卫工人的安全防护工作。

八、各旗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特别是要做好各类信息共享,高效推动各项防控工作顺畅开展。


2020年1月27日

(来源:赤峰市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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