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克旗工作的公告

来源:克什克腾旗/2019-08-20 浏览量:18297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克旗工作的公告


根据克旗人才结构性缺乏的实际,鼓励在克旗外工作人员来本旗工作,为克旗的发展做贡献,现对在克旗外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调入政策。

一、调入人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额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人员和副高以上称职的可适当放宽。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三)拟调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正式在编在职的非试用期和服务期人员;

3、具有调入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它条件,调配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4、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调入:

1、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

2、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期间的;

5、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和正接受行政刑事处罚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6、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宜调动的。

三、调动原则

调回克旗工作人员,原则上实行对等调入,旗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调入克旗旗直机关事业单位,苏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调入苏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四、调动工作程序

有意回克旗工作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交调动申请,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空编使用计划内,经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对拟调人员进行考察。调动工作经旗委编委会研究审批后,由旗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公务员、参公人员咨询电话:5229675(克旗委组织部)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咨询电话:5235285(克旗人社局)

 中共克旗委编制委员会

   2019年8月6日


  观点
平台首页 嘉宾登录 他山之石 数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