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赤峰市“文明红山·青春赤峰”高校专项引才活动报名人员确定岗位资格初审及人才测评的公告

来源:赤峰市/2025-04-30 浏览量:6

按照《关于举办2025年赤峰市“文明红山·青春赤峰”高校专项引才活动的公告》要求,高校专项引才活动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开展报名人员确定岗位、资格初审及人才测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初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赤峰学院、赤峰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市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市级医院、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行组织引进工作,报名人员请关注后续公告。

二、引进条件

(一)学历条件

国内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毕业);

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海外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海外院校全日制本科);

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

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特殊人才、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可专项引进到相关事业单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3.大学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且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以引才公告发布日为时间节点);

4.国内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外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程序

(一)确定岗位及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确定岗位,每人只允许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名多个岗位将取消引进资格。岗位表详见附件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赤峰市“文明红山·青春赤峰”高校专项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引才单位电子邮箱。报名邮件发送后,报名人员要与引才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表。

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人才测评

请报名考生主动联系引才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根据引才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人才测评”,未按引才要求进行人才测评的将取消后续引进资格。

(三)开展面谈比选

资格初审结束后,由引才单位通过“人才评价”按照引进岗位数1:3(最高不超过1:5)确定进入面谈比选人员。出现人员放弃进入面谈比选情况的,可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谈比选;面谈比选对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引进岗位面谈比选人数比例未超过1:3的,将取消岗位,并根据后续引才报名人数,视情况开展引进工作(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的岗位,不受面试1:3比例限制)。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谈比选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面谈比选后、体检前进行,由引才单位现场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最高学历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经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社局。

(七)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签订最低服务期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此次引进的人才,符合《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的,将兑现有关引才政策。

(三)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应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由此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引才单位可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开展递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测评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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