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赤人社办发﹝2021﹞34号)《2021年赤峰市第二批使用市直属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引进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有关要求,经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赤峰市第二批使用市直属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引进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专业能力评审和面谈比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评审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评审环节同时进行,由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引才企业实施。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1月13日至14日。
2.地点由各引才企业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3.参加人员各引才企业报名初审符合条件人员。
4.有关要求
(1)在报名阶段报多家企业的人员,此次只能选择一家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在进行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到该企业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将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报名登记表》;
②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专业能力评审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引才企业和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即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专业能力评审。
1.专业评审以引进岗位实际需求为标准,坚持公开、透明、公正、人岗相适原则,主要考察引进人员专业素质能力,由引才企业制定具体专业评审实施方案,报请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实施。
2.评审结束后,按照引进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谈比选环节人员;初审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专业能力评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谈环节人员或取消该岗位引进
3.进入面谈环节的人员,发放面谈通知书。
4.专业能力评审在1月19日前完成。
二、面谈比选面谈比选拟于1月22日至23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为准。面谈比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职业素养、思维逻辑、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专业评审、面谈比选等环节时须通过国务院政务服务客户端APP申领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并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行相关环节。
2.凡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赤人员,必须提供“14天+5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管控措施证明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谈考场。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476-8820169、8331718
赤峰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