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赤人社发〔2019〕14号)的要求,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人才储备计划和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人才储备计划选拔对象为2016年(含)以后毕业派遣到赤峰市未就业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青年就业见习计划选拔对象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18、2019届毕业生)和16岁-24岁失业青年。
二、申请人才储备、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资格条件
申请人才储备单位资格条件:阿鲁科尔沁旗依法注册成立2年以上、生产经营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能长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并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具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企业。目前已开展人才储备工作的单位如符合条件可优先被认定为青年见习基地。
申请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资格条件:阿鲁科尔沁旗依法注册成立1年以上,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本地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每年能提供5个以上就业见习工作岗位的企事业单位。
三、人才储备、就业见习待遇
人才储备期限为2年。人才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各级财政给每名毕业生每月700元补贴,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人才储备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发放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人才证书,并按规定享受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生相应待遇。
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期限为6个月。见习期内由自治区财政对就业见习人员提供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工资的50%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也应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同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申请参加人才储备、就业见习程序
(一)申请成为人才储备单位。申请列入人才储备计划的单位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赤峰市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单位申请表》(附件1)、《赤峰市中小和非公有制人才储备岗位需求表》(附件5)、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2)、《赤峰市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6),于2019年9月15日前到阿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二)申请成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列入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单位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2)、《赤峰市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6),于2019年9月15日前到阿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三)报名办法。有意向参加人才储备、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填写《赤峰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申请表》(附件3)、《青年见习申请表(附件4),到已被确定为青年见习基地的单位进行报名。
(四)下达计划。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才储备、青年就业见习单位拟储备、见习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后,下达人才储备、就业见习计划,并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alkeqq.gov.cn/)进行公开。
五、联系方式:
阿鲁科尔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
联系电话:0476-7233533
阿鲁科尔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