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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布“玉龙英才”工程评审结果和专项资金使用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12/23 17:24:54


赤组通字〔2019〕47号

赤峰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布“玉龙英才”工程

评审结果和专项资金使用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属各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赤峰市“玉龙英才”工程评审工作方案》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卫健委、农牧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了“玉龙英才”工程评审工作。“玉龙英才”工程评选出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5个、“玉龙英才”个人20名,现将评审结果和专项资金使用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区、各单位按照“玉龙英才”工程申报或推荐渠道,及时将评审结果通知入选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并落实好政策支持措施。

二、“玉龙英才”工程入选团队和个人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自主选题、学术交流、学习培训和文献出版等工作经费支出。入选团队和个人及其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经费,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规范、有效使用,严禁将奖补资金作为个人奖金发放。各入选团队和个人在培养期内每年要填写年度《“玉龙英才”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各申报主管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三、为加强对入选团队和个人的考核管理、跟踪服务,市委组织部委托各申报主管部门与入选团队和个人及其所在单位签订《“玉龙英才”工程项目任务书》。签订项目任务书后,申报主管部门要尽快将奖补资金拨付各单位,并及时掌握入选团队和个人的工作进展情况,于培养期内每年12月底前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培养期内适时对团队和个人进行考核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将撤销其称号。

五、请登录赤峰玉龙先锋网“人才工作”专栏下载《“玉龙英才”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玉龙英才”工程项目任务书》等材料电子文本。

附件:

1、赤峰市“玉龙英才”工程入选名单及奖补明细

2、玉龙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任务书

3、玉龙英才”工程个人项目任务书

4、“玉龙英才”个人、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支持资金使用明细表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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