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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综合测评的公告

时间:2023/6/13 11:09:42

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27号)、《2023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关于开展2023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综合测评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经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赤峰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综合测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综合测评方式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的综合测评环节,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人才评价,即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的考察,采取报名人员自评、学院复核方式开展,满分100分。人才评价标准中,设“公共评价项目”和“岗位个性评价项目”,通过人才评价表方式完成打分。

(二)面试,即对报名人员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思维逻辑、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试讲方式开展,满分10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

(三)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人才评价得分×50%+面试得分×50%=综合测评得分(满分100分)。

二、综合测评程序和要求

(一)人才评价程序和要求。

1.报名人员自评。按照《2023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初审情况的公告》,请此次报名初审“符合”且公示后无异议人员,对照《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见附件1)开展自评,于6月19日18时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评价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cfyyzyrs@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评价表》的,视为放弃资格。

报名人员将以下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不得重复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

材料包括:

A.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 “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

B.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②发表的论文文章且被曾SCI或EI收录的,须提交科技查新站的检索页扫描件,审核以科技查新站的检索为准,网站打印的检索不作为参考;

③研究生成绩单、奖励或其它赋分材料扫描件;

2.复核。接收《评价表》后,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学院对报名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确认报名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汇总全部人才评价得分后报市引才办审核。

3.公示。市引才办审核人才评价得分后,将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报名人员对于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公布3日内向我院提出再审核申请。

(二)面试程序和要求。

1.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人才评价结束后,根据人才评价得分,按照1:5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参与人才评价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引才办审核后公开发布。进入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此类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则不予录用。

2.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试讲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不使用多媒体课件,只提供传统书写介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面试设立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市引才办监督面试工作。

3.面试方式为现场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等具体情况另行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综合评测结果的运用

综合测评结束后,按报名人员综合测评得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在人才评价自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报我市任何人才引进岗位。

2.未尽事宜请咨询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476-589662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附件:1.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

??2.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引进人才评价表填表说明


1.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docx

2.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docx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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