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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一考两评三提升”激发机关党建新活力

时间:2019/2/25 10:45:49

  红山区制发《红山区机关党建“一考两评三提升”实施方案》,着重改善考量方式,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激发机关党建工作新活力。


  彰显政治统领,促进党政融合。红山区紧扣加强政治建设的根本任务,以推动改革发展为目标,实施党建主业主责目标与落实机关业务工作任务考核融为一体,考核机关党组织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作用发挥是否到位,让党建考核作为机关工作质量评定的第一道关,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树立“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发展”的中心意识,把机关党建工作贯穿到中心工作和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引入多方评价,注重成果检验。建立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党务工作者组成党建监督员队伍,对机关党组织开展评议检查,此项评价得分占总分的30%。同时,在落实“双报到”服务成效考核上,引入社区评价机关制度。将机关党建考核由检查文书档案向查验服务时效中倾斜,从检查中杜绝“凡事留痕”的现象,让机关事业单位在做好“三个表率”中发挥好党组织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设置考核底线,强化结果运用。设置机关党建材料造假、抄袭和机关党组织存在重大党纪处分的一票否决项指标,将有此类情况的党组织直接列为后进党组织,党建得分不计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中,并追究相关责任。在结果运用方面,将党建考核等次作为机关领导干部、党务工作者奖惩、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表现突出的机关,其党组织和书记优先推荐在“七一”中进行表彰,党务工作者列为领导班子后备人选;表现较差的机关,其领导干部不得评优,严肃追责,对班子进行组织处理或诫勉谈话。

 

 


 

(红山区委组织部 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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