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党员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的积极性,现将赤峰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见下表)
二、举报内容。市县两级组织部门主要受理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的有关线索。
欢迎广大党员群众踊跃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0日

(市委组织部 组织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