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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交流发言之二:(喀旗)坚持“三个突出”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时间:2018/9/17 10:27:33

       8月29日,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部分旗县区、市直单位、学校、企事业负责同志围绕基层党建、人才工作、干部管理等方面工作,作了交流发言,我们将陆续刊发。今天刊发第二期,来看看喀喇沁旗委组织部怎么说。

坚持“三个突出”

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中共喀喇沁旗委组织部


  近年来,喀喇沁旗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三个突出”,重培养、严管理、树导向,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突出政治素质,注重教育培养

  一是提高政治素质。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旗委党校的核心课程和全旗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切实强化政治训练和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全旗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二是注重能力提升。针对干部的岗位职责和自身成长特点,分级分类量身定制培训计划,通过旗委党校主阵地和科级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一般干部清华大学直播培训平台,强化对各层级干部“个性化、差别化、专业化”培训。2017年以来,共举办脱贫攻坚、经济高质量发展、旅游提质等6大类别30多个专题培训班次,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400多人次。三是强化实践锻炼。坚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干部的主阵地,有计划地将干部放在脱贫攻坚、招商引资、信访维稳、重点项目建设一线进行培养锻炼,帮助干部在基层砥砺品质、提高本领。2017年以来,组织实践锻炼780余人,有124人因工作表现出色被列为重点培养后备干部,有28人因工作实绩突出被提拔使用。尤其是,旗委始终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着眼近期需要和长远发展,分类建立年轻干部储备信息库,通过基层补课、双向交流任职、多岗位锻炼等措施,给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压担子,把他们放到吃劲岗位磨炼。目前,全旗40周岁以下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干部7人,占32%;35周岁及以下科级后备干部110人,占49.8%,保证了事业发展后继有人。

科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

 

青年干部外出学习


突出日常经常,从严管理监督。

  一是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成果共享机制。建立由旗纪委监委、组织部、检察院等单位参加的干部监督信息沟通交流制度,每月一次信息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推动资源共享,加强分析研判,增强监督合力。二是健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具体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领导干部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等具体问题,切实做到严在日常、管在经常。三是加大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进一步实化具体情形、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提醒函询诫勉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今年以来,谈话提醒19人,诫勉谈话32人,书面函询1人。

谈话提醒


约谈


突出实干实绩,激励担当作为。

  一是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事业为上,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一线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触及矛盾、迎难而上的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2017年以来,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重用干部69人,占总数的75%,进一步激励了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制定出台《喀喇沁旗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等7种情形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4项处理措施,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传导压力,让不作为不担当的干部让位子,切实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2017年以来,旗委先后通报7起典型案例,免职6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因履职不力召回第一书记4人、免职1人,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三是建立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了《喀喇沁旗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实施办法》, 明确8种容错情形,对先行先试、创造性开展工作、主动担当出现失误的,只要不是明知故犯、谋取私利,明确规定干部在评优、提拔等方面不受影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干部有“底气”担当、有“保障”担当、无“牵挂”担当。

脱贫攻坚培训会议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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