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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玉龙英才”工程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9/28 9:16:53

关于开展第三批“玉龙英才”工程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按照《赤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总体安排,市委组织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三批“玉龙英才”工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常规评审

常规评审包括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玉龙英才”个人的申报。计划评选8个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20名“玉龙英才”个人。

(一)申报条件

1. 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重点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人才+项目+团队”为主要培养方式,坚持重大项目、技术、资本与人才紧密结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依托企事业单位的研发项目或科技成果(已经通过立项或评审)设立,一般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若干核心成员组成。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只能受聘于一个申报团队。具体申报条件:

(1)产业创新人才团队

①团队拥有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起关键作用的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或其他高新技术类、特色产业类项目,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②团队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团队依托的申报单位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且有组建柔性研究机构或进行区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③申报单位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人才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④团队带头人应是在我市科研、教学等第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近五年主持过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为区内外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⑤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合作氛围好。团队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0%,来自企业的人员不少于20%。

(2)产业创业人才团队

 ①团队自主拥有或依托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且该成果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能够带动当地形成规模较大的主导产业或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②团队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成果转化能力,按照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的原则,能够组建研发机构或参与区内外联合研发。

 ③团队所创办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在我市注册满一年,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和条件,且已进入产品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初期。

  ④团队带头人应是所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科研或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⑤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已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赤峰市“玉龙英才”的团队不得重复申报。

2. “玉龙英才个人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在各自领域做出显著成绩,起到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作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院士不受限制、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柔性引进的人才,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我市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3个月。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海外(含外籍)相当层次的人员。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包括柔性引进的专家)。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级奖项的人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央组织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央宣传部“四个一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等国家人才工程人选。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务院部委或自治区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专项奖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1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程”人选,自治区中青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以及其他人才项目重点人选;获得国际重要科研奖项或在海外知名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企业工作且有一定造诣的留学回国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或带资金(项目)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4)在完成赤峰市重点工程设计方面,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质工程奖或自治区(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5)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6)在国家、自治区及赤峰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宏观发展战略研究、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经济技术交往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建议或解决关键性问题,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责任人。赤峰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和科技进步一等奖、自然科学奖的主要完成人。

(7)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或者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使设备或技术达到区内外先进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主要人员。

(8)长期工作在农牧林水领域科研、生产第一线,在农村牧区脱贫致富、产业结构调整中,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或实用技术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得到区内外同行认可的农牧林水技术人员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

(9)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在医疗技术和临床效果、预防保健等方面达到区内外先进水平,在应对突发重大疫情和诊治疑难、危重病症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被区内外同行所公认的医务工作者。

(10)长期工作在教学和教育管理第一线,学术造诣高,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为同行公认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并获得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11)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理论研究、精神文明建设、舆论宣传等工作,在自治区、赤峰市享有较高声誉,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综合类、文艺类、新闻出版类、文化遗产类、公共文化服务类、文化产业类和广播影视类等规范性奖项带头人。

(12)在重点体育项目中,培养出自治区级及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冠军,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

(13)在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能够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对于推动科技进步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所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自治区同行业前列,5年内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管理人员。

(14)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一整套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在生产实践中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水平在自治区内本职业(工种)中较有影响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或全区“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在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前五名、前三名,在全区一、二类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前二名,在全市一类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人员。上述技能竞赛获奖人员的指导教师。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且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能大师或工作室领头人。

(15)长期工作在社会服务管理领域第一线,甘于奉献,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并受到市级(市委、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社会工作者。

(16)在其他方面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并受到市级(市委、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已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赤峰市“玉龙英才”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个人进行填报,并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推荐名单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后,将《申报推荐报告》、公示材料、申报书(附件1、2、3)一式3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附件4、5、6)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刻录至光盘)一并报送至各申报主管部门(附件8)审核。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并分别胶印装订,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见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

2. 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情况确认申报主管部门。各申报主管部门要对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党委(党组)审定通过后,提出推荐建议名单,将《申报推荐报告》、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刻录至光盘)一并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党政综合楼A762室)。

3. 评审部门初审初评。各评审部门按照《关于印发<赤峰市“玉龙英才”工程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赤人才办字〔2021〕2号)要求组织开展初审初评工作,评审结果经党委(党组)审定通过后,形成推荐报告,将评审工作方案、评审过程的相关材料、资料装订成册,“玉龙英才”评审正式名单排序密封后一并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党政综合楼A762室)。

4.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审。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领域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公示。

(三)申报时间

主管部门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市委组织部接收主管部门申报推荐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9日,接受评审部门初审初评结果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接收。

二、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

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主要针对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整体区域或专项领域的人才项目,由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市直部门进行申报。计划评选4个人才项目,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市直部门申报数量仅限1个。

(一)申报条件

1. 突出人才选拔、引进、培养、使用,具有孵化功能和示范辐射效应。

2. 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行业,聚焦骨干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重大项目建设,能够整合、吸纳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产生集聚效应。

3. 符合本地区、本领域人才工作实际,实效性、操作性、创新性、示范性较好。

4. 牵头部门设置人才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且有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市直部门按照申报条件,提出推荐项目,经部务会(党组会)审定后,据实填写《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7)一式3份,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刻录至光盘)一并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党政综合楼A762室)。

2.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审。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进行综合评审并公示。

(三)申报时间

市委组织部接收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市直部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9日,逾期不再接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系统)推荐申报工作。

(二)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审核把关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申报情况作出评价和判断,严把关口,认真筛选,确保申报对象符合申报条件。

(三)评审工作采取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入选“玉龙英才”工程的团队、个人和人才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使用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奖补。

(四)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申报书及汇总表等附件材料样本电子文本,可登录玉龙先锋网“人才工作”专栏下载。

联系电话:0476—8838010

 

附件:1.“玉龙英才”工程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书

2.“玉龙英才”工程产业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

3.“玉龙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4.“玉龙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汇总表

5.“玉龙英才”工程培养类高层次人才汇总表

6.“玉龙英才”工程引进类高层次人才汇总表

7.“玉龙英才”工程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申报书

8. 申报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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