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以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目标,针对社区工作者“力量不足、能力不强、待遇不高”等问题,通过配强队伍、提升素质、正向激励等举措,抓紧抓实“选培用管”关键环节,有效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提供人才支撑。
破解“力量不足”,开出选人用人“强基良方”
研究制定《赤峰市红山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通过进一步完善网格党组织设置,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与网格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网格长由社区“两委”副职担任,网格员由一般社区工作者担任,并按照“一格一员”标准,保障每个社区配备的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同时,采取选任、招聘和下派的方式,持续优化社区工作者年龄、学历、专业结构,逐步扩大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率。明确社区工作者主要承担宣传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决策、推进基层治理、开展社区服务、信息采集上报等7个方面的职责任务,对确需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切实为社区“松绑”减负。
破解“能力不强”,开出培训管理“壮骨良方”
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实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工作者走职业化道路,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每月给予200—500元的职业津贴。实行社区工作者备案管理制度,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区级统一备案,动态收录人员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岗位变动、考核评议等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对标岗位实绩和群众评价,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等级调整、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营造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干事氛围。
破解“待遇不高”,开出激励晋升“暖心良方”
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化薪酬管理体系,结合岗位与等级确定“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薪资结构。完善工资增长机制,每名社区工作者在职龄增加、岗位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后,薪酬待遇随之提高,并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动态调整,高标准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拓宽社区工作者晋升途径,平均3年晋升一个等级,在公开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中,设立社区书记定向招录岗位,并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报刊、电视、微信等媒体,树立社区工作者专业形象,提升社会认同,不断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红山区委组织部 桑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