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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大胆红脸”扎实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时间:2018/3/29 17:20:10

  为进一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林西县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大胆“红脸”,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

明确责任,编织不合格党员“排查网”。一是党员情况明。抽调专人成立党组织关系排查领导小组全面摸清掌握未按时交纳党费、不认真参加组织生活、长期失去联系、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等党员情况,目前,全县共排查出流动党员1455人,其中失联党员179名,“口袋”党员9名。二是责任主体明。把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并明确规定,不合格党员处置必须由党委审批,确保责任清、任务明。三是认定方式明。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以支部决议、党委审批、组织部门审核的“三级认定”体系,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进一步认定,确保处置结果被广大党员认可。

细化标准,划清不合格党员“分界线”。一是科学制定,做到标准明确。严格对照《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平时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认真调研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重点明确了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其他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等共八类36条不合格党员共性表现,确保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有据可依。二是灵活界定,做到三个区分。有效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注意把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念和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区分开来;把由于党组织软弱涣散或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主观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分开来;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坏人民群众利益区别开来,在坚持标准的同时,灵活对待不合格党员的界定。

分类处置,开通不合格党员“排污口”。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分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一是限期整改。坚持“教育与处置并重”,在加大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的同时,切实抓好对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对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但表示愿意改正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采取限期整改的办法,整改无明显转变的,经基层党组织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劝退、除名。二是谈话劝退。对主观上不积极要求进步,没有改正意愿且不愿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纪律约束的不合格党员,由上级党组织予以谈话劝退,其本人主动要求退党的,同意其退党。三是强制除名。对劝退而不退党的不合格党员,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直接予以党内除名处理,真正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截止目前,全县共有179名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其中除名48人,限期整改1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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